独立法条

计量基准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对计量基准改值或因相应计量单位改制而改变计量基准的,计量技术机构应当报市场监管总局批准。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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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基准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