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管理规定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互联网用户注册、使用和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管理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循公序良俗,诚实信用,不得损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制定机关
网信办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管理规定第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