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第四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科学、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发现和查处食品安全问题为导向,依法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依法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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