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第三章 抽 样

第十三条

抽样单位应当建立食品抽样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抽样流程和工作纪律,加强对抽样人员的培训和指导,保证抽样工作质量。 抽样人员应当熟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等的相关规定。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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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