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责任保险业务监管办法的通知第二十八条

第三章 内控管理

第二十八条

保险公司经营责任保险业务,应当充分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确定风控标准,制定风险预案。保险公司应当审慎承保高风险业务,并通过再保险、共同保险等方式分散和分担风险。

制定机关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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