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责任保险业务监管办法的通知第二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本办法所称保险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的财产保险公司。
本办法所称保险服务,是指保险公司为被保险人提供的与保险标的有关的风险防范、应急处置、纠纷调处等相关服务。
- 制定机关
-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一章 总 则
本办法所称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本办法所称保险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的财产保险公司。
本办法所称保险服务,是指保险公司为被保险人提供的与保险标的有关的风险防范、应急处置、纠纷调处等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