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责任保险业务监管办法的通知 / 第十一条独立法条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责任保险业务监管办法的通知第十一条第二章 经营规则第十一条保险公司可以自行或委托监测机构、评估机构、培训机构等第三方机构开展保险服务。保险公司与第三方机构的合作,不得损害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机关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