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第三十六条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六条

公安机关应当根据《条例》规定,建立保安服务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和保安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管理制度。 保安服务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标准由公安部另行制定。

制定机关
公安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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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第三十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