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第三十条

第四章 保安服务

第三十条

保安从业单位应当根据保安服务和保安员安全需要,为保安员配备保安服务岗位所需的防护、救生等器材和交通、通讯等装备。 保安服务岗位装备配备标准由公安部另行制定。

制定机关
公安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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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第三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