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第二十一条

第三章 保安员证申领与保安员招用

第二十一条

县级公安机关对申请人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五项规定的,上报设区市的公安机关发给准考证,通知申请人领取。

制定机关
公安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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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第二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