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 / 第二条独立法条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第二条第一章 总 则第二条公安部负责全国保安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地方各级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保安服务活动依法进行监督管理。制定机关公安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