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 / 第十二条独立法条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第十二条第二章 保安从业单位许可与备案第十二条省级公安机关应当按照严格控制、防止垄断、适度竞争、确保安全的原则,提出武装守护押运服务公司的规划、布局方案,报公安部批准。制定机关公安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