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商用密码使用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二条
运营者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密码管理部门、有关部门依据职责责令改正: (一)未按照要求报告上一年度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商用密码使用以及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开展情况的; (二)未建立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商用密码使用管理制度的; (三)未按照要求配备密钥管理员、密码操作员、密码安全审计员的; (四)未保障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商用密码使用和应用安全性评估经费的。
- 制定机关
- 国家密码管理局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运营者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密码管理部门、有关部门依据职责责令改正: (一)未按照要求报告上一年度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商用密码使用以及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开展情况的; (二)未建立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商用密码使用管理制度的; (三)未按照要求配备密钥管理员、密码操作员、密码安全审计员的; (四)未保障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商用密码使用和应用安全性评估经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