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民委制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 第十九条独立法条国家民委制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第十九条第十九条规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起草部门商政策法规司提出意见,报请委领导批准后进行解释: (一)规章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 (二)规章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依据的。制定机关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