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民委制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 第十二条独立法条国家民委制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二条国家民委与国务院其他部门联合制定的规章由国家民委主任和联合制定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共同签署命令予以公布。制定机关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