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医疗保障基金智能审核和监控知识库、规则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第二十三条独立法条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医疗保障基金智能审核和监控知识库、规则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二十三条第五章 附则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国家医疗保障局负责解释。制定机关医保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