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医疗保障基金智能审核和监控知识库、规则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二条
第二章 “两库”建设
第十二条
国家医疗保障局向社会公开发布“两库”框架内容。
省级、地市级医疗保障部门应向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公开“两库”监控要点、标准等内容。
国家鼓励省级、地市级医疗保障部门探索向社会公开“两库”监控要点、标准等,强化社会监督。
- 制定机关
- 医保局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二章 “两库”建设
国家医疗保障局向社会公开发布“两库”框架内容。
省级、地市级医疗保障部门应向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公开“两库”监控要点、标准等内容。
国家鼓励省级、地市级医疗保障部门探索向社会公开“两库”监控要点、标准等,强化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