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农业植物品种命名规定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申请人以同一品种申请农作物品种审定、品种登记和农业植物新品种权过程中,通过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多个品种名称的,除由审批机关撤销相应的农作物品种审定、品种登记和农业植物新品种权外,三年内不再受理该申请人相应申请。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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