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农业植物品种命名规定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容易对育种者身份引起误解的情形: (一)品种名称中含有另一知名育种者名称的,但经该知名育种者同意的除外; (二)品种名称与另一已经使用的知名系列品种名称近似的; (三)其他容易对育种者身份引起误解的情形。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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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植物品种命名规定第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