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农业植物品种命名规定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容易对育种者身份引起误解的情形: (一)品种名称中含有另一知名育种者名称的,但经该知名育种者同意的除外; (二)品种名称与另一已经使用的知名系列品种名称近似的; (三)其他容易对育种者身份引起误解的情形。
- 制定机关
- 农业农村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容易对育种者身份引起误解的情形: (一)品种名称中含有另一知名育种者名称的,但经该知名育种者同意的除外; (二)品种名称与另一已经使用的知名系列品种名称近似的; (三)其他容易对育种者身份引起误解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