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保险机构大股东行为监管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六条

第二章 持股行为

第六条

银行保险机构大股东应当强化资本约束,保持杠杆水平适度,科学布局对银行保险机构的投资,确保投资行为与自身资本规模、持续出资能力、经营管理水平相适应,投资入股银行保险机构的数量应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制定机关
银保监会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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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保险机构大股东行为监管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