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保险机构大股东行为监管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六条
第二章 持股行为
第六条
银行保险机构大股东应当强化资本约束,保持杠杆水平适度,科学布局对银行保险机构的投资,确保投资行为与自身资本规模、持续出资能力、经营管理水平相适应,投资入股银行保险机构的数量应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 制定机关
- 银保监会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二章 持股行为
银行保险机构大股东应当强化资本约束,保持杠杆水平适度,科学布局对银行保险机构的投资,确保投资行为与自身资本规模、持续出资能力、经营管理水平相适应,投资入股银行保险机构的数量应符合相关监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