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保险机构大股东行为监管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五十一条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五十一条
银行保险机构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利用关联交易严重损害银行保险机构利益,危及资本充足率或偿付能力的,银保监会或其派出机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限制或禁止银行保险机构与违规股东及其关联方开展关联交易,防止进一步损害银行保险机构利益。
- 制定机关
- 银保监会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七章 监督管理
银行保险机构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利用关联交易严重损害银行保险机构利益,危及资本充足率或偿付能力的,银保监会或其派出机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限制或禁止银行保险机构与违规股东及其关联方开展关联交易,防止进一步损害银行保险机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