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保险机构大股东行为监管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五条
第二章 持股行为
第五条
银行保险机构大股东应当充分了解银行业或保险业的行业属性、风险特征、审慎经营规则,以及大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积极维护银行保险机构稳健经营及金融市场稳定,保护消费者权益,支持银行保险机构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
- 制定机关
- 银保监会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二章 持股行为
银行保险机构大股东应当充分了解银行业或保险业的行业属性、风险特征、审慎经营规则,以及大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积极维护银行保险机构稳健经营及金融市场稳定,保护消费者权益,支持银行保险机构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