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保险机构大股东行为监管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二十三条
第四章 交易行为
第二十三条
银行保险机构大股东应当充分评估与银行保险机构开展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严禁通过掩盖关联关系、拆分交易、嵌套交易拉长融资链条等方式规避关联交易审查。鼓励大股东减少与银行保险机构开展关联交易的数量和规模,增强银行保险机构的独立性,提高其市场竞争力。
- 制定机关
- 银保监会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四章 交易行为
银行保险机构大股东应当充分评估与银行保险机构开展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严禁通过掩盖关联关系、拆分交易、嵌套交易拉长融资链条等方式规避关联交易审查。鼓励大股东减少与银行保险机构开展关联交易的数量和规模,增强银行保险机构的独立性,提高其市场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