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保险机构大股东行为监管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七条
第三章 治理行为
第十七条
银行保险机构大股东应当审慎行使对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的提名权,确保提名人选符合相关监管规定。鼓励大股东通过市场化方式选聘拟提名董事的候选人,不断提高董事的专业水平。
- 制定机关
- 银保监会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三章 治理行为
银行保险机构大股东应当审慎行使对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的提名权,确保提名人选符合相关监管规定。鼓励大股东通过市场化方式选聘拟提名董事的候选人,不断提高董事的专业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