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银保监会 证监会关于印发《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的通知第四十四条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四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部门在履行日常监管职责时,可依法采取以下措施:
(一)查询、记录、复制与被调查事项有关的个人养老金业务的各类合同等业务资料;
(二)询问与调查事项有关的机构和个人,要求其对有关问题做出说明、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三)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措施。
- 制定机关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 银保监会 证监会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