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银保监会 证监会关于印发《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的通知 / 第十六条独立法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银保监会 证监会关于印发《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的通知第十六条第二章 参加流程第十六条参加人完成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内资金(资产)转移,或者账户内的资金(资产)领取完毕的,商业银行注销该资金账户。制定机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 银保监会 证监会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