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第六条

第六条

商品零售场所可自主制定塑料购物袋价格,但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低于经营成本销售塑料购物袋; (二)不标明价格或不按规定的内容方式标明价格销售塑料购物袋; (三)采取打折或其他方式不按标示的价格向消费者销售塑料购物袋; (四)向消费者无偿或变相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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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第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