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可会同同级价格主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本办法制订实施细则,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备案。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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