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 / 第十七条独立法条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十七条商品零售场所经营者、开办单位或出租单位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制定机关商务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