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银行保险监管统计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第五章 监管统计监督管理
第二十九条
银行保险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分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编造或提供虚假的监管统计资料; (二)拒绝接受依法进行的监管统计监督检查; (三)阻碍依法进行的监管统计监督检查。
- 制定机关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五章 监管统计监督管理
银行保险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分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编造或提供虚假的监管统计资料; (二)拒绝接受依法进行的监管统计监督检查; (三)阻碍依法进行的监管统计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