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体育总局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第四章 运行
第二十三条
重点实验室应当重视对社会公众的科学普及工作,结合自身特点,采取网络、研讨会、专题报告、开放日等多种形式,面向社会传播科学健身知识;积极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融合与协作,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与产业化。
- 制定机关
- 体育总局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四章 运行
重点实验室应当重视对社会公众的科学普及工作,结合自身特点,采取网络、研讨会、专题报告、开放日等多种形式,面向社会传播科学健身知识;积极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融合与协作,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与产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