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体育总局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第四章 运行
第二十一条
重点实验室人员由固定人员和流动人员组成。其中固定人员一般不少于10人,包括研究人员、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由依托单位聘用,聘期不少于2年;流动人员包括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人员、客座教授、研究生、项目聘用人员等;应设置专职秘书岗位,负责重点实验室日常工作。
重点实验室应当创新用人机制,在主动培养固定人员的基础上,注重培养和支持青年科技人员,加大流动人员的引进力度。
- 制定机关
- 体育总局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四章 运行
重点实验室人员由固定人员和流动人员组成。其中固定人员一般不少于10人,包括研究人员、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由依托单位聘用,聘期不少于2年;流动人员包括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人员、客座教授、研究生、项目聘用人员等;应设置专职秘书岗位,负责重点实验室日常工作。
重点实验室应当创新用人机制,在主动培养固定人员的基础上,注重培养和支持青年科技人员,加大流动人员的引进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