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体育总局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第四章 运行

第二十条

学术委员会主任和委员由依托单位聘任。学术委员会委员由7-15名(单数)国内外同领域优秀专家组成,其中依托单位的学术委员不得超过总数的三分之一,中青年学术委员不少于总数的三分之一。

学术委员会委员每届任期5年,可以连任;每次换届更换人数不少于总数的三分之一。

学术委员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每次实到人数不少于三分之二;两次不出席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会议的委员应予以更换。

制定机关
体育总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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