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体育总局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第二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重点实验室是指经国家体育总局命名,组织高水平体育科学研究与科技服务、聚集和培养体育科技人才、开展高层次学术合作与交流的体育科研机构。

制定机关
体育总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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