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基金销售业务及相关服务业务实施监督管理。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依据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对基金销售业务及相关服务业务实施自律管理。

制定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