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第四章 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 /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五条

基金销售机构应当按照审慎经营的原则,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基金销售业务的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制度,完善内部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基金销售业务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制定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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