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第四章 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 /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五条
基金销售机构应当按照审慎经营的原则,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基金销售业务的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制度,完善内部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基金销售业务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 制定机关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四章 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 / 第一节 一般规定
基金销售机构应当按照审慎经营的原则,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基金销售业务的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制度,完善内部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基金销售业务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