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第三章 基金销售业务规范

第十五条

基金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应当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书面销售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未经签订书面销售协议,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办理基金的销售。

制定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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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