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政部关于印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的通知第九条

第二章 申请和受理

第九条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规定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二)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完整;

(三)履行授权核对其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手续;

(四)积极配合开展家庭经济状况调查。

制定机关
民政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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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印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的通知第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