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政部关于印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的通知 / 第四十二条独立法条民政部关于印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的通知第四十二条第六章 附 则第四十二条本办法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2012年12月12日民政部印发的《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民发〔2012〕220号)同时废止。制定机关民政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