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政部关于印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的通知第三十九条

第五章 管理和监督

第三十九条

从事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人员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等行为的,应当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对秉持公心、履职尽责但因客观原因出现失误偏差且能够及时纠正的,依法依规免于问责。

制定机关
民政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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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印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的通知第三十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