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政部关于印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的通知 / 第三十八条独立法条民政部关于印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的通知第三十八条第五章 管理和监督第三十八条申请或者已经获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成员对于民政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制定机关民政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