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政部关于印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的通知第二十四条

第四章 审核确认

第二十四条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在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所在村、社区公布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人姓名、家庭成员数量、保障金额等信息。

信息公布应当依法保护个人隐私,不得公开无关信息。

制定机关
民政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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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印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的通知第二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