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管理执法行为规范的通知第二十六条

第七章 实施和监督

第二十六条

市县人民政府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应当采取设立举报电话、信箱等方式,畅通群众投诉举报城市管理执法行为的渠道。

制定机关
住房城乡建设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