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管理执法行为规范的通知第二十条
第六章 仪容举止和语言规范
第二十条
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实施执法时,应当举止端庄、姿态良好、行为得体,不得边走边吃东西、扇扇子;不得在公共场所或者其他禁止吸烟的场所吸烟;不得背手、袖手、插兜、搭肩、挽臂、揽腰;不得嬉笑打闹、高声喧哗。
- 制定机关
- 住房城乡建设部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六章 仪容举止和语言规范
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实施执法时,应当举止端庄、姿态良好、行为得体,不得边走边吃东西、扇扇子;不得在公共场所或者其他禁止吸烟的场所吸烟;不得背手、袖手、插兜、搭肩、挽臂、揽腰;不得嬉笑打闹、高声喧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