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管理执法行为规范的通知第二十条

第六章 仪容举止和语言规范

第二十条

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实施执法时,应当举止端庄、姿态良好、行为得体,不得边走边吃东西、扇扇子;不得在公共场所或者其他禁止吸烟的场所吸烟;不得背手、袖手、插兜、搭肩、挽臂、揽腰;不得嬉笑打闹、高声喧哗。

制定机关
住房城乡建设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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