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办法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二条

外国投资者通过证券交易所或者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购买境内企业股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其适用本办法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工作机制办公室制定。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