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利行政执法办法 / 第五十三条独立法条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第五十三条第七章 附 则第五十三条本办法自2011年2月1日起施行。2001年12月17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十九号发布的《专利行政执法办法》同时废止。制定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