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第五十一条

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一条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通过寄交、直接送交、留置送达、公告送达或者其他方式送达有关法律文书和材料。

制定机关
国家知识产权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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