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第二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开展专利行政执法,即处理专利侵权纠纷、调解专利纠纷以及查处假冒专利行为,适用本办法。

制定机关
国家知识产权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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