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第一条

第一条

为了规范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保证商品归类的准确性和统一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下简称《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以下简称《关税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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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第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