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 第六十条独立法条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六十条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定标第六十条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制定机关水利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